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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按键产品专利风险浅析

   发表于:2014-07-01   浏览量:
    2014年3月27日,奇虎360董事长周鸿祎在新浪微博宣布推出智能按键设备360智键。仅一天之隔,28日晚小米也在新浪微博发布了功能基本相同的“米键”。两者都是安装于智能手机耳机接口的智能按键设备,通过智能按键设备与安装于智能手机上的应用程序,完成扩展功能,例如快速拍照等。与随身WiFi等产品类似,这必将又是一款竞争白热化的“微创新”产品。针对这一“微创新”产品,进行了简单的专利侵权风险分析,结果显示,智能按键产品存在相当的潜在专利侵权风险。
    经过检索比对,发现专利申请CN201310217058.7与智能按键产品具有非常高的相关度。该申请由美国录可系统公司(Looq System, Inc)在2013年6月3日申请,并于2013年12月11日公布,专利申请名称为:控制终端摄像头的外部设备及其系统和方法。
在专利申请说明书中指出,移动终端目前拥有了移动电脑的功能,拍摄等功能被广泛应用。但移动终端的尺寸问题导致一些设备的拍照并不方便,因此发明中公开了一种通过外部设备控制移动终端完成拍摄控制的方法。
    专利申请中指出,整个方案包含了外部设备和终端两部分。外部设备包括外部控制器与传输装置两部分,外部控制器包括用户操作端和触发信号产生器,用于接受用户操作并以此产生既定的事件信号;传输装置包括与终端交互的接口,将信号传导给终端。终端则带有摄像头,同时安装有接收装置(包括与外部设备交互的接口)和处理装置。外部设备和终端按照如下步骤完成整个技术方案:
    1.外部设备接受用户操作并产生事件信号;
    2.接收装置接收外部设备发来的事件信号,将其转换为控制数字信号后转发给处理装置;
    3.处理装置接收该控制数字信号后对终端的摄像头进行调整。
    另外,在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中,申请人特别说明了其中的接口可以为耳机插孔、USB插孔、电源插孔、红外接收器、蓝牙接收器、WIFI接收器、射频接收端、话筒、摄像头、光接收器和重力感应器中的至少一种。
    在保护范围方面,该发明申请共有3项独立权利要求:
权利要求1:
    一种控制终端摄像头的外部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外部设备包括:外部控制器和传输装置,其中:
    所述外部控制器包括用户操作端和触发信号产生器,所述用户端接收用户的操作动作,所述触发信号产生器根据所述操作动作产生有规律的触发事件信号。
权利要求14:
    一种通过外部设备控制终端摄像头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包括如权利要求1-13中任一项所述的外部设备和带有摄像头的终端,其中:
    所述终端包括安装于所述终端上的接收装置和处理装置;
    所述接收装置包括与所述外部设备交互的接口,接受所述外部设备发来的触发事件信号,将其转换为控制数字信号后发送至所述处理装置;
    所述处理装置与所述接收装置相耦接,接收所述接收装置发来的所述控制数字信号对所述终端的摄像头进行调整。
权利要求20:
    一种通过外部设备控制终端摄像头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步骤:
    所述外部设备根据用户的操作动作产生有规律的触发事件信号;
    所述外部设备将所述触发事件信号传导给所述终端;
    所述终端将所述触发事件信号转换为控制数字信号;
    所述终端根据所述控制数字信号对所述摄像头进行调整。
    根据目前公布的智能按键类产品的信息,产品结构比较简单:3.5mm耳机插头尾部增加了一个按键机构以及相应的控制电路。

 

智能按键产品拆解:以360智键为例

    对比权利要求1,显然按键机构对应权利要求1所述的外部控制器的用户操作端,控制电路对应外部控制器的触发信号产生器,耳机插头对应传输装置。从产品结构上来看,智能按键产品很有可能落入权利要求1的保护范围之内。
    从整个使用情况来看,目前许多智能按键产品要求配合安卓4.0以上系统的智能手机使用,同时其宣传的重点功能包括智键相机功能。权利要求14涉及外部设备和带有摄像头的终端,虽然智能按键产品并不强制要求用户的手机具有拍摄功能,但考虑到目前摄像头属于智能终端的标准配置,同时智能按键产品也提供了拍照控制功能,可以认为在通常试用环境下,智能按键产品的用环境与权利要求14描述一致。另外,参照权利要求14中指明的,智能手机的耳机插孔及相关处理功能对应了权利要求14中的“所述接收装置包括与所述外部设备交互的接口,接收所述外部设备发来的触发事件信号,将其转换为控制数字信号后发送至所述处理装置”;同时,智能手机相关处理功能以及智能按键产品对应的APP应用则对应了“所述处理装置与所述接收装置相耦接,接收所述接收装置发来的所述控制数字信号对所述终端的摄像头进行调整”的内容。从分析来看,极有可能落入权利要求14的保护范围之内。
    在智能手机上安装好智能按键产品硬件及对应的APP后,无论是否锁屏,按下智能按键产品的按钮即可实现默认的功能(默认功能中包含了拍照功能)。在默认功能设置为拍照时,用户按下按钮后手机自动打开对应APP的照相功能。从以上目前公开信息的智能按键产品的使用方法来看,基本上被权利要求20的保护范围所覆盖:用户操作、产生信号、转换为控制信号、操作摄像头。
    由此看来,市面上的智能按键产品很有可能落入该发明申请的保护范围之内,但这一专利目前尚未授权,其最终授权文本仍有可能进行修改,因此产品的侵权风险不能完全确定。然而,倘若这一专利申请获得授权,侵权风险则有可能直接转变侵权事实;另一方面,智能按键产品所提供的产品远不止拍照一项,其他功能同样有可能存在侵权风险,例如华为公司的专利申请CN201110237874.5,公开了一种主设备与从设备间通信的方法;宁波大学的专利申请CN201210597042.9,公开了一种智能手机耳机插孔功能扩展方法及装置等,这些专利都有可能在授权后引发其他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智能按键产品无论成本或售价均较为低廉,因此即便侵权败诉后的赔偿数额也不会过于庞大。但作为移动终端上一个新入口,小小按键背后的应用、内容、服务才是各厂商争夺的重点,被判侵权后如停止生产销售则有可能错失这一重要的机会,进而在市场竞争中处于被动态势,因此相关厂商仍应未雨绸缪,针对小小的按键提前应对侵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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